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发布:2024/12/19 9:18:04 被浏览:311次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至12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至12月29日16:00。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计算机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确定。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5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提供考生承诺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最终人选。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60612333-3-8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链接:https://www.tjbc.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13_6804756.html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至12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00至12月29日16:00。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计算机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确定。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5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提供考生承诺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最终人选。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60612333-3-8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链接:https://www.tjbc.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13_6804756.html
时间:2024/12/19 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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